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密苏里州总检察长施密特 21日向联邦法院提起一起民事诉讼,该诉讼称“中国的疫情响应使该州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并要求“现金赔偿”,密苏里也因此成为美国第一个以疫情为由针对中国提起诉讼的州。
从事国际法、美国政治等领域研究的多位学者2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密苏里州此举得逞的可能性为零,相关政客的最终目的就是推卸责任,中国没有必要随之起舞。
CNN报道截图
没管辖权没调查权没证据,起诉毫无可操作性
《环球时报》记者22日看到,这份长达47页的诉状开篇列出一大串“被告”,包括中国政府、国家卫健委、武汉市政府、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等。诉状全然不顾事实,大谈“中国欺骗公众”“玩忽职守”“伤害了整个世界”,并指控中国政府通过“囤积”口罩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PPE)令疫情加剧,诉讼声称密苏里州及其居民“可能遭受了数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并要求现金赔偿。
据路透社消息,共和党人施密特在一份声明中称,“中国政府在新冠病毒的危险性和传染性方面对世界撒了谎,令‘吹哨人’噤声,且几乎未采取什么行动来遏制病毒扩散,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美方气势汹汹,但在中国社科院美国外交研究室主任袁征看来,这种诉讼得逞的可能性为零,“这件事从法律上根本说不通,美国法律的管辖权不可能管辖得了主权国家。”他提到,1976年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承认了主权国家的豁免权,但有一种例外就是“具有足够美国联系的商业活动”,但现在疾病暴发不是商业行为,所以诉讼很难成立。
路透社的消息也提到,有国际法专家认为,在美国法院追究中国对新冠疫情责任的做法不太可能成功。芝加哥大学国际法教授Tom Ginsburg表示,一项名为主权豁免的法律条款为外国政府提供了广泛的保护,使其免受美国法院的起诉。
“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彭芩萱也持相同观点。不过,她研究美方的诉状发现,其中专门提到了对中国相关部门“商业活动”的认定,“这可能是他们在法律策略层面的一些调整,以寻求能够绕开主权豁免的突破口。”
《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密苏里州的起诉书中大量列举了媒体报道内容,这些内容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定淮22日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在美国,媒体报道属于“传闻证据”,根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802条规定,传闻证据不能被采信,不应作为证据被法庭采信。
“除了没有管辖权。美国也没有调查权。”袁征表示,法院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才能裁决,“证据从哪来?这就需要经过调查,但中国不可能让你美国到中国来调查。”
路透社还引述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国际法教授Chimène Keitner的话称:“如果美国想对中国索赔,必须是在一个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对此,彭芩萱认为,在国际法庭起诉也缺乏依据,“如果两国就公共卫生治理纠纷有提前达成‘争端解决到国际法庭去处理’的先决协议,那么就有可能被提到某个事先约定好的国际法庭去。但就中美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并没有这样的先决协议赋予哪个国际法庭以管辖权。”
美方真实目的:推卸责任,找替罪羊
既然毫无可操作性,美国政客为何仍热衷于推动起诉中国?袁征对《环球时报》说,美国这样所谓的西方民主国家很容易搞一些民粹的东西,国会每年都会提大量的议案,法院诉讼也是这样,但是提起诉讼并不等于能够实现,这种做法就是为了展现一种政治姿态,最终目的是要推卸责任。因此诉讼结果不重要,姿态很重要,这就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惯用玩法。所以要看透本质,不要随之起舞。
“美国的特殊历史情况造就了各州有很大的自治权,现在死这么多人都要有个交代,这些州需要有一个发泄口,现在大家逢中必反,当然就是找中国了,这是没有任何政治风险的,中国在他们眼中是最好的替罪羊,讲白了就是为了显示‘不是我干的不好,是因为中国。”袁征认为,美国稍微有点头脑的民众也会认为这是说不过去的,但是现在政客仍然坚持玩这一套,因为毕竟有些受教育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是不明白的。
“在国内,我曾听到一些‘中国要大胆应诉’的声音,但对美国方面的操弄,中国不应理会,更不该去应诉。”袁征认为,如果中国去应诉,那其他西方国家肯定会觉得“这一招管用”,“难道都要应诉吗?对方想敲诈,如果真的应诉,那就是被牵着鼻子走。”
至于路透社报道中提到一些美国企业主代表已在美国多家法院对中国提起类似诉讼。袁征表示,这些企业很可能是在中国没有什么投资,没有利益相关,疫情来了,美国停工停产,损失很大,他们就要弥补,“针对中国提起诉讼,有点像‘羊群效应’,有一个人带头,其他人都跟着做,反正也没损失,零成本。对于这种企业主,我们不能说他被政治化了,但有一点很清楚,有一批人应该是在背后在推动反华,他们主张对华强硬、主张脱钩。”
“如果美国敢扣押中国公司资产,就意味着战争行为”
如果美国法院做出了相应判决,是否会对中国产生负面影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专家朱颖2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美国未来可能会在联邦法律层面和州法律层面对中国提起诉讼,两个层面的法律都有可能为了顺利起诉而进行修改,联邦法律的起诉可能会为美国长臂管辖提供依据,不过对中国国内不会有明显影响,“但是应该警惕的是,美方的起诉是否会对中国在美国企业和资产产生影响,美国是否可能会采取冻结资产等措施。”
对此,袁征明确表示,即使美方作出相应裁决,中国也不可能执行,因为中国根本就不承认它的管辖权,“美国敢在国债问题上打算盘吗?不敢,因为这样的话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敢买美国国债了,因为它失约了。美国敢扣押中国公司的资产吗?如果这么干,那就意味着战争行为。”
针对美西方反华势力近日连续炒作“起诉中国”,国内也存在一些“中国反诉美国”的主张,不过,彭芩萱认为,就密苏里州起诉的案例来看,虽然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案》1607条规定可以“反诉”,但是“反诉”意味着放弃管辖豁免、接受美国国内法院的管辖,因此中国应谨慎对待反诉的可能性。“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应该坐以待毙,除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最大程度恢复经济生产以外,我们需要继续加强与世卫组织和国际社会的紧密合作,出台多国语言版本的‘中国抗疫纪实’,以多种形式如文字、海报、视频等向国际社会提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会有其他的主体可能效仿起诉中国,这些行为即便在现实中无法取得‘法律效果’,也可能为他们赢得一定的‘政治胜利’或‘舆论优势’,因此我们要做好长期应对此类诉讼多点爆发的心理准备。”彭芩萱说,从历史经验来看,美国善于将政治问题法律化,因为法律是其更擅长的逻辑和技术,“所以长远的反制,就是要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确保未来我们在法律战的大局上不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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